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处级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处级领导同志
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2022年9月19日)
经旗委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旗处级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安排调研时间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调研,处级领导同志每年调研60天以上。既要保证调研天数,又要避免凑天数、为调研而调研、“蜻蜓点水”、频繁到基层,减轻基层负担。
二、确定重点调研课题
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旗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处级领导同志分管工作,制定年度调研计划,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列出若干调研主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处级领导同志每年至少选定2个重点调研课题,由领导同志所在单位办公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至旗委办。
三、提高调研工作质量
要科学设计调研方式,多搞“四不两直”式调研(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入城乡社区、田间地头、厂矿车间等基层一线,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的真实情况、干部群众的真实想法。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功夫下到听真话、察实情、获真知、求实效上。要突出问题导向,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对基层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对基层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注重从旗级层面拿出政策措施,使调研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
四、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处级领导同志每年至少撰写2篇调研报告,在总结经验成效的同时,重点要讲清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旗委每年年中、年底召开处级领导同志调研成果交流会,听取调研工作汇报,推进调研成果转化。处级领导同志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转交有关苏木镇和部门研究落实,确保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和实际成效。
五、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旗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可安排1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处级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可安排1名对口负责同志陪同,党政主要领导和与调研无关单位不得陪同。调研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