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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

        来源:正北方网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量:24070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交通强区建设,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高质量交通强区,为更好适应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基本形成,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水平显着提升,综合交通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行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首府至盟市间及相邻盟市间高速公路互联互通,重点口岸全部通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80%、85%。主要高速铁路通道基本形成,城际铁路逐步拓展,普速铁路网不断完善,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595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010公里。“干支通”航空网络广泛覆盖,民用机场总数力争达到70个、布局更加合理,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形成功能互补的多层级航空体系。邮政快递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盟市综合快递物流园区、旗县级公共配送中心、苏木乡镇公共配送站点实现全覆盖,基本实现建制村“村村通快递”。

        到203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基本建成,综合交通网络总规模达到30万公里。旅客出行更加安全便捷,基本实现呼包鄂城市间1小时通勤、首府至盟市所在地2小时直达、盟市所在地与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多式联运快速发展,高效寄递体系基本形成,国际货运保障能力显着增强,高效的快货物流圈基本形成,物流成本降至合理水平。智能、平安、绿色、共享交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交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高标准建成,基础设施品质、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交通治理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保障和支撑现代化内蒙古建设,人民享有美好交通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立体互联、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

        1.建设布局合理、高效可靠的综合运输通道。着眼保障国家安全、对外开放、区域协同、产业发展,立足地广人稀、生产要素分散实际,加快建设“四横十二纵”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四横”即蒙西通道(阿拉善—北京)、蒙东通道(通辽—北京)、东西通道(呼伦贝尔—阿拉善)、沿边通道(室韦—策克),“十二纵”即满洲里—哈尔滨通道、阿尔山—长春通道、霍林郭勒—沈阳通道、珠恩嘎达布其—锦州通道、二连浩特—秦皇岛通道、锡林浩特—北京通道、二连浩特—太原通道、苏尼特右旗—朔州通道、满都拉—西安通道、甘其毛都—盐池通道、乌力吉—重庆通道、策克—酒泉通道〕,形成东中西部交通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综合交通运输通道线网总规模达到5.2万公里。

        2.建设内通外联、优质顺畅的公路网络。推进高速公路主骨架路网建设,加快打通高速公路主通道,完善旅游通道、出区通道、能源运输通道、呼包鄂乌城市群快速通道和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优化国省干线路网,加强与城市道路衔接。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延伸农村牧区公路网,提升苏木乡镇通三级公路、嘎查村通硬化路覆盖率。到2035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2万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达到3.5万公里,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公路总里程达到20万公里。

        3.建设布局合理、快捷高效的铁路网络。加快高速铁路布局建设,形成以国家主通道为骨架、区域连接线相衔接、城际铁路为补充的高速铁路网。优化普速铁路层次,强化干线铁路互联互通,加强口岸铁路建设,构建国际运输大通道。完善集疏运系统,提升既有煤运通道综合效益。

        4.建设覆盖广泛、辐射全球的航空网络。依托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呼伦贝尔、满洲里等5个国际航空口岸,积极开辟国际航线,到2035年,形成辐射世界发达经济体、国际旅游热点城市的航空网络。打造呼和浩特区域性门户航空枢纽。有序推进运输机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优化通用航空网络布局,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培育通用航空市场,扩大通用航空在运输、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应用。

        5.建设全面通达、普惠城乡的邮政快递网络。构建“1+1+11+2”邮政快递枢纽交换网(1个国际性的呼和浩特“三关合一”新国际快件监管中心,1个全国性的呼和浩特邮政快递枢纽,11个区域性的盟市邮政快递枢纽,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口岸型国际邮政快递枢纽),健全城市公共寄递网络,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寄递网络,促进城乡、区域邮政快递服务协调发展。推进航空邮路、铁路邮路、公路邮路联动发展,提升快件处理能力和末端收寄服务水平。

        6.建设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管道网络。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加快油气管道建设,打造油气能源重要枢纽。

        7.建设军地一体、共建共享的交通战备体系。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深化军地各层级需求对接、规划衔接、实施统筹,优先实施经济和国防意义突出的建设项目,加快完善国防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沿边公路、铁路、机场等边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性和可靠性。统筹推进抵边自然村、边境哨所、边防部队驻地连接道路建设。

        (二)构建衔接顺畅、转换高效的交通枢纽体系

        8.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结合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优化交通枢纽布局,打造呼和浩特、包头、通辽等3个全国性交通枢纽城市,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打造鄂尔多斯、乌兰察布、赤峰、乌海、约彩365官方网站下载_365bet官网欧洲_第365用英语怎么说、呼伦贝尔、锡林郭勒、兴安、阿拉善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提升区域通达能力。以多层次枢纽体系为基础,服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布局,增强区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9.推进国际交通枢纽建设。明确重点口岸功能定位,优化口岸资源整合配置,集中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和呼和浩特等陆港空港口岸主阵地,着力贯通陆海空网联运主通道。同步推进甘其毛都、策克、珠恩嘎达布其、满都拉等陆路口岸枢纽建设,提升商贸流通、资源运输能力。加强国际航空口岸建设,推动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发展。

        10.提升枢纽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公路、铁路、城市轨道、公共交通等交通方式与综合交通枢纽高效衔接,逐步实现客运换乘“零距离”、物流衔接“无缝化”。大力发展交通枢纽经济,推动通道线位、枢纽场站资源共享利用,推动重点产业园区与综合交通枢纽协同开发,促进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

        (三)构建优质多元、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体系

        11.发展高品质区际客运服务。加快构建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为主骨架的区际快速客运体系,大力发展区域旅客联程运输,提高呼包鄂乌城市群和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通勤化水平。推动跨运输方式客运联程服务系统建设,推行跨方式异地候机租车、行李直挂等服务,逐步实现“一票制”、“一站式”客运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运输服务”,推行共享出行、定制出行、响应出行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服务平台,实现出行即服务。

        12.打造便捷化国际客运服务。稳固现有国际航线,争取开辟东北亚、东南亚、南亚等国际航线。增加以旅游功能为主,面向俄罗斯、蒙古国的铁路和公路客运班线。提高口岸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缩短口岸客运通关时间。

        13.推动交通运输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统筹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沿黄“几”字湾、环京津冀千里草原、乌阿海满旅游环线,拓展新型旅游公共服务。推动铁路运输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出运游结合新产品,发展高铁经济。拓展机场、车站、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支持有条件的交通枢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公路网旅游标识系统。

        14.提升交通服务品质。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拓展特色定制公共交通服务,提升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可靠性、舒适性。完善城市绿道等慢行系统,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响应式定制客运。加强城市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加大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号灯、隔离带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满足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出行需求。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构建特色专业、经济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

        15.提高区际物流效率。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打造若干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构建“枢纽+场站+网络”现代物流体系。整合公路、铁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实现“一单制”联运。推动运输装备标准化和运输流程优化,提升多式联运的组织效率和服务水平。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政策,优化陆路货运结构,促进节本增效。

        16.畅通城乡物流体系。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建设,优化配送设施布局,推进智能收投终端和末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仓储配送资源开放共享。建设集约化城乡配送体系,完善农村牧区快递服务网络,打通农村牧区物流“最后一公里”。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供销合作、第三方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向农村牧区延伸服务网络,鼓励跨部门资源共享、跨行业协作联营,促进乡村振兴。

        17.推进口岸物流发展。建设国际航空口岸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国际航班货运业务,逐步扩大货运规模。延伸丰富中欧班列运行路线,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通辽、赤峰、乌兰察布等城市与内陆城市的中欧班列合作,加快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中欧班列货运集结中心建设,提高口岸集装箱过境运输能力,打造乌兰察布至二连浩特陆港型(陆上边境口岸型)、满洲里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以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为支撑,大力发展泛口岸经济,形成口岸带动、腹地支撑、边腹互动格局。依托重点口岸城市建设多式联运现代物流中心和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展览展示等现代服务业,打造现代物流集疏中心。

        18.创新货运物流组织模式。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支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驼背运输、网络货运等新型运输组织形式。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参与电商平台运营。推动传统运输向精益物流转型,推广小批量、多品种、低成本、高质量的配送模式,提升定制化物流服务水平。面向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打造高效可靠的牛奶、生鲜、牛羊肉等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五)构建生态优先、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体系

        19.推进交通节能减排。倡导绿色出行、低碳货运,促进结构性节能减排。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载运工具,加强充电、充气、加氢等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程。支持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引导大宗货物及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

        20.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加强综合交通规划与其他规划的衔接,提高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推广道路材料、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推进邮件快件包装标准化、可降解化和减量化,提高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

        2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实施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按主体功能定位优化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生态环保设计,避让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开展铁路、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公路、生态铁路建设,打造交通干线生态廊道。

        (六)构建先进智能、系统集成的智慧交通体系

        22.推动交通运输与新兴技术融合发展。以新基建为牵引大力发展数字交通,加强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信息网融合发展。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强交通运输与相关领域数据互换共享。加强交通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引导新能源、新材料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中的广泛运用。加强新型载运工具、智能网联汽车、特种装备研发,推进装备技术升级。推广应用交通装备的智能检测监测和运维技术。

        23.推进交通运输服务管理信息化改造。开展“互联网+便捷出行”,建设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鼓励联程出行,实现智能调度。开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推动企业间物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行电子运单,鼓励跨运输方式联程联运生产服务。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内蒙古综合交通运输监管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办理、查询、监督等一站式服务。

        24.加强交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改革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和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推进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健全科技创新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协调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强交通科技创新基地、研发平台、研究智库及数据中心建设。

        (七)构建完善可靠、安全便捷的平安交通体系

        25.提升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加强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求,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检测,提高基础设施养护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全过程增强设施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载运工具质量治理,保障运输装备安全。

        26.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预警、管控责任链条,加快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信息化特别是区块链技术手段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加强交通运输全过程安全监测、行为智能感知、风险识别预警、应急调度处置。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高交通安全水平,提升交通管理质效。

        27.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平台对接。建立交通运输部门与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建设,构建层级分明、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升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应急救援社会协同能力,建立健全征用补偿机制。

        (八)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体系

        28.建设开放型交通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构建面向全球、联动周边、辐射内陆的交通网,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按照国家部署,加强同俄罗斯、蒙古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铁路联运、跨境寄递等方面的衔接,推动俄罗斯、蒙古国启动跨境桥梁、通道建设,实现8座以下自驾车辆在限定区域通行;协调推动蒙古国加快跨境铁路蒙方一侧建设工作。依托国际运输双边多边协商机制,促进满洲里、二连浩特等重点口岸运输金融、运输保险、运输信息咨询、运输科技等高端运输服务业发展。

        29.加大对外开放力度。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等制度,吸引外资参与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跨境运输服务运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运输市场合作,加强同国际化运输企业合作,设立境外分销和服务网络以及物流配送中心、海外仓、中欧班列货物集拼中心等设施,加快融入全球供应链。

        30.深化交通国际合作。按照国家部署,推动中蒙、中俄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标准等对接以及驾驶证、车牌等双向互认,推动建立监管互认机制。

        (九)构建协同高效、科学规范的交通治理体系

        31.完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符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要求、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大交通管理体制,统筹交通运输各领域政策机制创新,加强改革举措系统集成。统筹制定交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强化规划协同,实现“多规合一”、“多规融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交通诚信电子档案,完善“黑红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2.强化交通运输法治保障。推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适应交通运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建立健全行业地方性标准、规范。

        33.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推进优秀交通文化传承创新,大力弘扬以“两路”精神、青藏铁路精神、民航英雄机组等为代表的交通精神,增强行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交通重大工程保护利用和精神挖掘。全方位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养,倡导文明出行,营造文明交通环境。

        (十)打造精良专业、创新奉献的交通人才队伍

        34.培养高精尖交通技术人才。实施“人才强交”战略,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大力培养适应新时代、新阶段交通发展要求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以重大工程和项目为载体,积极培育交通运输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国际航运、物流技术、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建设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提供智力保障。

        35.打造交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交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提升交通职业队伍法治素养、责任意识,培养一支数量充足、技术精湛、敬业奉献的交通技能人才队伍。

        36.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交通干部队伍。落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注重专业能力培养,增强干部队伍适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要求的能力。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储备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中青年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并重,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交通干部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交通强区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风险可控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发挥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筹融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强区建设。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健全各级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各类资金支持交通项目建设。扩大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规模,发挥引导增信作用。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加强重要通道、重大设施和重大项目的空间预控,完善建设用地审批政策,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交通强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有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军地互动、政企互动,整体有序推进交通强区建设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建立交通强区量化评价指标体系,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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